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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英雄打一半_杭州许某某杀妻案中,为什么他的儿子始终没

2024-06-05 06:52:30|浩瀚下载站 |来源:互联网整理

天下英雄打一半

杭州许某某杀妻案中,为什么他的儿子始终没

这次案情这么大,而许某某的儿子却不怎么露面,我觉得可能有这几方面原因。

一、让儿子撇清关系

之前很多人都怀疑许国利的儿子是同伙甚至是主谋,而现在许某某对案情的承认是不是也是对儿子的一种保护,这样可以减少儿子受到的处罚,但是他没想到的是案情转变这么快,而且很快被警方寻找到了线索,所以为了避免年轻的儿子后半生悔了就假装自己是凶手去顶替儿子。而且两人如果真的是角色互换,那可能会提前商量这些事,然后父亲对儿子说你别乱跑,不要过多出现在公众视野中。

二、许某某儿子怕影响自己的生活

由于第一种是假设性问题,所以如果凶手就只有许国利一个人的话,而此案件对社会影响又极大,最近大家也都在讨论关于许国利儿子能不能找到媳妇的问题,大家大都认为不可能有人愿意了,所以许某某的儿子是不是也怕自己父亲做的事对自己的以后有影响,然后想把自己藏起来不被过多曝光,然后等风声过了就换个名字,不影响自己正常娶妻生子?

三、他可能也被控制了,进而没有采访的机会

按道理说他也是有被怀疑的可能的,为什么,因为许某某在生活中就因为想给他一套房子而发生过争执,进而矛盾重重转化为行凶,所以作为平时矛盾的被动参与者,他是不是也有一定的嫌疑,然后被警方带去配合调查取证,进而没有媒体或者熟悉他的人曝光他的态度和生活。

声明:以上这些都是猜测,不能作为事实依据,最终的还要等待警方后续的公布。

合租房遇到过最不讲究的事情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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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警方将公布来女士失踪案最新进展。

是来女士丈夫许先生长期的家庭积怨和经济纠纷而起杀心!

就在刚才,杭州警方正式通报了案件进展,来女士已遇害,其丈夫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被强制拘留,相信警方已经找到了遇害人尸体,也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

那么到底是什么?许先生为什么要对自己同床共枕的妻子痛下了?我认为是以下原因:

他们俩是二婚,属于重组家庭,许先生是外地人,过来投奔的来女士,俗称:倒插门,而来女士是杭州本地人,带着二个女儿一起生活,这样的家庭环境避免不了磕磕碰碰,都说倒插门是受气包,长期的积怨导致了许先生终于爆发而作出不理智的行为。

再者许先生和前妻育有一子,而来女士名下有2套房和百万存款,许先生曾经提议送一套房子给他和前妻的儿子做婚房,遭到来女士的拒绝,据邻居透露,为此事他们经常吵架。

综合以上因素,就是许先生作案的!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如有不同意见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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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有哪些名人莫名其妙离奇的失踪

周昆,少将,国民革命军第18集团军(八路军)115师参谋长,湖南平江人。

1927年随参加湘赣边秋收起义,参加过创建井冈山革据地和中央革据地的斗争。

周昆多次历任军长、师长等职务,比如红四军军长,三师师长,红二十一师师长,红八军团军团长。

1934年参加长征。后任红一方面军参谋长,工农红军学校校长。

战争爆发后,八路军115师参谋长一职是周昆在担任。

1938年3月,山西,周昆失踪,下落不明。

据《全传》记载,从汉口返八路军总部,途经临汾,见到周昆。

当时周昆曾向发过牢骚,大体的意思是,周昆觉得八路军方条件差,待遇不好,身上没有钱。而国民党方面条件好,住旅馆,吃酒店。

大吼一声,"那是国民党,你是!""周昆还不住嘴:"这次孔祥熙给了3万银洋,叫我带回做慰劳费,说115师保卫了他的家乡,人家可大方!……"

最后气得暴跳不已,拍桌子痛骂了周昆一顿。

之后,周昆就不见了踪影。

1938年2月间,周昆领取了国民党给的6万元军费,周昆一半——3万元钱。当然也有说是周昆是带着孔祥熙给的3万元支票跑掉的,也有说是一共有10万元,但他带走了3万元。

主流的说法是周昆当了逃兵,但是也有人说周昆是被人打死了。

其一,回了老家,此后再未离开过。建国后组织上对他进行过调查,结果证实他没有参加过任何组织,无行为。

其二,去了瑞士,成了慈善家。改革开放后,化名回到大陆,积极的为做出了贡献。

其三,与富家小姐私奔,结果在花光了公款后,被抛弃,后回国被人打死。

其四,周昆在回部队的过程中,被土匪或其他不明分子突然袭击身亡并被秘密埋葬。

我觉得周昆虽然曾对发过牢骚,但是并不能说明他一定是见钱眼开的人。毕竟周昆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从秋收起义开始就参加了革命斗争,历任多届军长、参谋长等职务,可以说经受过组织的严格考验。

至于他和发牢骚,只是说明他把当做主心骨,交流一下自己的观点和不满。

而在那个的年代,周昆自己携带巨款,很可能被坏人盯上。而坏人也不知道周昆的身份,或者就在他的后脑勺上就是一闷棍,周昆就做了冤死鬼,然后被掩埋。

毕竟在那个乱世,死一个人也不算个事,即使去找,也不会被找到。

和异性出差时有过什么难忘的经历

好多次和公司的异性职员一起出差,出发之前就订好了各自的房间,路上和她聊的除了工作就没有其它的话题,更不喜欢和异性聊生活中的事情,哪怕她们有其它的暗示也是装傻充愣假装听不懂她话中的含义,出席饭局坚决不喝酒,哪怕因此而丢了生意也不后悔,更可笑的是有男职员为了和我搞好关系,要花钱请我去按摩,被我三翻五次拒绝后,买了‘’要送给我,并约我出去按摩,以为是我性功能有问题……!

一样饭养百种人,每个人对生活的追求各有各的不同,不能一概而论,我个人一直坚持的原则就是“人可以风流,但不可下流”,爬爬山、游游水,把自己打扮的清爽亮丽一点何尝不是一种风流的表现,而天天想着风花雪月难道不是下流的外在体现吗?世上比老婆漂亮的女人很多,每个女人往我身上吐口口水也能把我淹死,既然没那样的水性,还是守一人终老为好,如果连自己的老婆都守不好,不能给老婆精彩的人生历程,本身己是男人最大的败笔,又有何颜面去招花惹草,如果还不知自重,何异于一只被人笑话的猴子……

因此,只要心中无邪,和谁独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所以这就是和异性出差时最不能忘的是“自己是谁的老公,自己该干嘛”!

有没有那种既沙雕又搞怪的朋友圈文案

想你,但不敢找你,怕你比我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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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姑娘和贾琏厮混后,为什么再无往来

这个问题,粗看很简单:贾琏与多姑娘本来没有感情,只是为了解决生理问 题,厮混几天后回到王熙凤身边,还要再有什么来往?

如果对比一下不同版本,就会发现这个多姑娘,其实没有那么简单。

多姑娘第一次出场,是第二十一回,巧姐(当时还没起名)出痘,按习俗、或者按迷信,父母需要隔房。贾琏独宿,就找了多姑娘。在这一回中,已经介绍多姑娘是厨子多浑虫的妻子。

接下来平儿发现的一缕青丝,当然就是这个多姑娘的,但是她本人并没有出场。然后到第七十七回,晴雯被逐,宝玉去探望,介绍她没有父母,只有表哥表嫂,“便是上回贾琏所接见的多浑虫、灯姑娘儿的便是了。”

多浑虫是外号,由其本名“多官”而来。“多姑娘”当然也是外号,由丈夫的名字或者外号而来。这里改为“灯姑娘儿”,也许是作者或者抄写者(作品早期是手抄流传的)笔误,因为这样俏皮的外号,如果有过改动,不可能不介绍。

多姑娘两次出场,在交代背景时有个小小的出入:第二十一回说多浑虫“因他自小父母替他在外娶了一个媳妇”,七十七回说是晴雯通过赖家的“将他姑舅哥哥收买进来,把家里的一个女孩子配了他”。到底这个多姑娘,是多浑虫的父母替他娶的,还是赖家的替他娶的?

赖家的是赖大的母亲或妻子。因为赖大是大总管,他妻子自然而然成为内总管,应该是继承婆婆的职位。那么,“赖家的”替多浑虫娶妻,代表着主子给成年小厮“成房”,是符合贾家规矩的。

并且七十七回交代多浑虫“沦落在外”,没有父母,又怎么会在第二十一回中“自小父母替他在外娶了一个媳妇”?虽然是细节,又不必要,何必这样前后矛盾?作者精细已极,为什么偏偏在这一点上前后矛盾?

还有更奇妙的。在某个版本的第六十四回,贾琏偷娶尤二姐,派鲍二夫妻伺候:“那鲍二向来却和厨子多浑虫的媳妇多姑娘有一手儿,后来多浑虫酒痨死了,这多姑娘见鲍二手里从容 ,便嫁了鲍二。况且 多姑娘儿原也和贾琏好的,此时都搬出来外头住着”。在这个版本里,贾琏并没有与多姑娘“再无来往”,而是公私两便,照顾她较优越的差事。当然,后文中晴雯的表兄改名吴贵,与多浑虫夫妻无关了。

如果鲍二的妻子是多姑娘,他能够到外宅伺候尤二姐,是贾琏看他妻子面子而照顾鲍二,鲍二“视妻如母,百依百顺”、妻子也敢当众骂他“糊涂浑呛了的忘八”,就可以理解了。

可是,描写鲍二夫妻关系畸形的这段话,却并没有介绍鲍二妻子就是多姑娘;介绍鲍二续娶多姑娘的版本中,偏偏没有“视妻如母”的趣语。两种版本, 要么交代不清,要么前后矛盾,这是怎么回事?

《红楼梦》中许多矛盾,都与反复修改、终未定稿有关。多浑虫、多姑娘、乃至鲍二,都是次要人物。为了他们,不值得反复修改。但是有个相关的人物,却显然经过了重大修改。这个人就是晴雯。

除了表哥的婚姻问题,晴雯还有几个漏洞。最明显的是佳蕙替小红打抱不平:“袭人那怕他得十分儿,也不恼他,原该的……可气晴雯、绮霰他们这几个,都算在上等里去,仗着老子娘的脸面,众人倒捧着他去”(有的版本多一句“宝玉疼他们”)。

得上等赏赐的,除了袭人、晴雯,肯定还有麝月。佳蕙不提麝月,因为麝月是袭人一党,虽然不像袭人那样叫人心服口服,但也不晴雯惹人嫉妒,宁可拉个不常见的绮霰来凑数。但是小红是二管家林之孝的女儿,怎么没有“老子娘的脸面”可仗,反而是连父母家乡都不知道的晴雯,却被认为是“仗着老子娘的脸面”?

另一次是小红初遇宝玉。竞争激烈,有才干有容貌的小红被“埋没久矣”,能见到宝玉、替他倒茶,是偶然中的偶然。

作品特意交代背景:“袭人被薛宝钗烦了去打结子,秋纹、碧痕两个去催水,檀云又因的生日接了出去,麝月又现在家中养病,虽还有几个作粗活听唤的丫头……”连作粗活听唤丫头都交代了,怎么偏偏不说个性突出、与宝玉感情深厚的晴雯?

依次交代的几个大丫头中,檀云较为眼生。除了这次,他再出现总是与众人一起,挂个名字,而完全没有戏份。为什么不把她算在小丫头里,要专门交代,却忽略了晴雯?会不会“母亲的生日接了出去”的本来是晴雯,后来才改成檀云?

如果这个假设成立,晴雯在早期文稿中,应该是“家生女儿”,并且母亲地位较高,才有资格过生日接女儿回去,也有脸面给女儿“仗”。晴雯应该与小红出身相当。

为什么要把晴雯改成“不记得家乡父母”的孤儿,又要把小红出身提高到总管女儿的程度?如果从艺术角度考虑,也没什么难以理解的。

宝玉探晴是作品中感人的情节。它的感人,部分是由于晴雯的凄凉处境。如果照早期文稿中所写,晴雯的母亲也是贾府下人,或者是像袭人家一样住在附近,被逐后病重,至少有母亲看护,“探晴”就缺乏凄凉的美感。

而小红后文有“狱神庙慰宝玉”的情节,如果她只是一个普通的下级丫鬟,哪来的这样大的能量,在贾府势败之时,竟能探望被囚禁的宝玉?

把晴雯的出身改为孤儿,把小红改写成管家之女,就解决了情节上的矛盾,也加强了艺术感染力。我们常说曹雪芹是天才,却忽略了他穷毕生心血、 不断修改、精益求精的努力。而多姑娘涉及的前后矛盾,却提供了一个管孔,让我们管中窥豹,可见一班,去猜测曹雪芹在耗尽心血的“批阅十载”中,是如何“增删五次”的。

如果是写作人,曹公的修改过程,会具有更珍贵的示范作用。

当女性被无法挣脱时,第一时间该怎么办

可能我的回答比较偏激,会引起部分女性朋友的反感。

我尝试着站在一个男性犯罪行为实施人的角度去分析他的心理。

首先一个男人要一个女人肯定是为了发泄,很多过程中导致的2次伤害或者奸杀行为大多是因为受害人在被侵犯过程中的暴力反抗或言语威胁(比如宁死不从、威胁报警之类的)。我可以明确告诉女性朋友们,如果你在荒郊野岭或独居环境下被无法及时呼救时且明显反抗不了对方时,为了你的生命安全请你顺从对方 让对方感觉到不被拒绝,对方最起码不会起杀心,你甚至可以更好地配合对方尽快完成性行为,让对方尽快完事之后离开你。事后请注意保留犯罪证据,确保安全后尽快联系身边的家人或朋友,一起去派出所报警。

很多人可能会说自己做不到配合对方,这个也正常 一个普通女孩子遇到这样的事怕是吓得半死,怎么能做到这么冷静和理智呢?我让你想想可能的最坏结果,那就是被奸杀!而且犯罪份子可能因为你的死而导致死无对证没有证据,警察无法办案 坏人无法落网,继续逍遥法外。一具冰冷的尸体被埋在一个永远没人能找到的野外,相比下这样的后果才是最可怕的。

如果犯得到了满足且没有被拒绝而且很配合地完成,我相信他一般会比较放心的离开。但是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杭州许某某杀妻案中,为什么他的儿子始终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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